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和支持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区科协、企事业(园区)科协参与实施中国科协海智计划,深入推进中国科协海智计划江苏(南京)工作基地建设,根据《南京市科协“海外智力为宁服务”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市科协近期将组织遴选2018年度“海外智力为宁服务”专项引导资金项目。
一、申报项目类型
2、海外高新技术引进、海外科技成果转化
3、新建产业特色鲜明的海智特色基地
4、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引进
5、其他与引进海外智力有关的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项目
二、申报项目要求
1、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离岸创业项目要求由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或团队运行的具有离岸创业概念的项目,该项目应在南京落地并开始运营。
2、海外高新技术引进项目应通过与海外专家或企业的合作,生产产品投入市场;海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需通过与海外专家或企业的共同研究,形成专利,初步具备投入市场条件。
3、新建海智特色基地必须依托有关园区、企业等创新创业载体,有专人负责和专项工作经费。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的海外工作渠道,与海外有关科技社团、组织建立联系。
4、引进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宁创新创业需参与项目运作。
5、其他项目需通过有关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活动为引进海外智力服务南京建设发展服务。
三、项目申报与审核
请各申报单位于3月30日前将《南京市科协“海外智力为宁服务”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电子档和纸质盖章材料报送市科协国际联络部。
市科协对审议通过后的项目下达立项通知,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应在接到立项通知后15天内,与市科协共同签订《南京市科协“海外智力为宁服务”引导资金项目合同书》,合同书一式三份。
四、项目验收与评估
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执行结束后15天内,向市科协国际联络部提交《南京市科协“海外智力为宁服务”引导资金项目验收表》和经费使用情况说明。市科协将对项目完成情况验收,并进行绩效评估。
联 系 人:徐华夏
联系单位:市科协国际联络部
联系电话:83211895、57713836(传真)
电子邮箱:247342949@qq.com
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