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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协动态
关于申报2019年度南京市市级企事业(园区)科技工作者之家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企事业(园区)科协、有关区科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协系统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推动全市企事业(园区)科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标找差、创新实干,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发展能力和建设水平,助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和南京创新名城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企事业(园区)科技工作者之家示范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科协〔201912号)精神,决定启动“南京市市级企事业(园区)科技工作者之家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示范基地分为综合示范类和特色示范类2个类别,可以同时申报。

二、申报方式

示范基地的申报分为自愿申报和推荐申报两种方式。市科协批复成立的企事业(园区)科协可自愿申报。区、园区科协批复成立的企事业科协,由区、园区科协负责推荐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

申报单位提供以下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市级企事业(园区)科技工作者之家申报表》(见附件)

2 以附件形式提供:科协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科协工作管理制度(包括经费制度)、上年度科协工作总结、本年度科协工作计划、以往开展各类活动和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相关材料等。

3、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二)推荐申报

推荐申报工作采取属地化的方式进行。由区、园区科协负责推荐,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和测评结果,在规定申报时间内统一报送到市科协。

四、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企事业(园区)科技工作者之家示范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向领导汇报,争取通过此次申报认定工作,提高企业对科协工作的重视程度,改善科协工作条件,强化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企事业科协建家工作。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示范基地”的各项认定标准进行申报。认真填写《市级企事业(园区)科技工作者之家申报表》(见附件),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均需提交。

3、“自愿申报”的单位,申报材料电子版直接报送市科协电子信箱。同时报送市科协纸质文件2份。

4、“推荐申报”的单位,申报材料报送归属地的区科协、园区科协,由归属地科协审查、汇总后统一上报市科协。

5、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414日。

本通知相关内容及附件可在南京市科协网站通知通告栏下载(kx.nanjing.gov.cn)。

五、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玄武区北京东路43-2号台城大厦三楼315/317

邮 编:210008

联系电话:57713833  57712275

电子信箱:njkxqsyb@163.com

附件:市级企事业(园区)科技工作者之家示范基地申报表

 

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9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