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是我国减少石油消耗和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重要举措之一,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是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环节。其中,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是关键。2014年,国家出台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相关部委也出台了配套措施,再次加大了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的力度,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以上措施的目的是让新能源汽车走进千家万户,让我们的环境更加美好。
一、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发展现状
我市十分重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及应用, 2017年8月,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南京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该方案结合我市发展现状,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充电设施建设计划,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大力提升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水平,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快形成覆盖全市、布局合理的充电服务网络,推进绿色都市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增新能源汽车5万标准车以上,主城区、新城新区公交车全面新能源化,全市新建成充电桩2万根,累计达到2.5万根。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新能源乘用车产业链基本形成。以南汽、南京金龙、南京特种车辆厂、南京比亚迪等新能源整车、专用车生产企业,以LG化学(动力电池)、南京越博(纯电动汽车电控系统)、奥特佳冷机(纯电动汽车空调压缩机)、南京普斯迪尔(纯电动汽车电池包)等新能源汽车主要零部件生产企业,以及国电南瑞等新能源汽车配套设备生产企业为主的一条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基本形成。
二、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尽管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在国内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但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
1、该行业有随着技术进步以及资本投资取向而迅速变化的特征,目前我市的应对方案尚不明确。
2、政府及主管部门在促进电动汽车与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方面尚未提前开展研究。
3、我市系统推动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全面发展的政策有待研究。
4、市政府虽已经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措施与推动计划,但充电桩建设依然滞后。许多公共停车场、住宅区以及单位没有充电桩或数量不足。根据国家和省市电动车的发展计划估计,我市从目前到2030年至少还缺充电桩20万个,以目前的建设速度,无法完成新能源汽车的升级换代。充电桩规划、建设、普及有待进一步加强,并需要积极探索充电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
三、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设施的建议
1.应促进电动汽车与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一方面,新能源汽车作为储能产品,可以通过智能充电技术和V2G技术,实现电网与可再生能源的协调和融合,对节能有重大意义;另一方面,通过新能源汽车利用可再生能源,可以实现新能源汽车在全生命周期的能源和环境效益。
2. 系统推动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全面发展。燃料电池一直是国际领域内的科技龙头项目,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推动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全面发展需要政策协同,产业及市场协同,政府应尽早系统推动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全面发展,通过强化跨产业、跨领域、跨部门的氢能和燃料电池全产业链的协同,推动氢能燃料电池产业的发展。
3. 普及充电桩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加快。省、市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措施与推动计划,但目前来看,建设重点是公交保障设施,充电桩建设依然滞后。建议简化对充电桩建设补贴审批程序,以激发充电桩建设单位的积极性。另外,交通、建设部门应联合城市建设以及市容管理部门出台建设管理要求,在规划部门审核时将充电桩建设列为必要条件,同时加大充电桩建设的检查和督察。
4.积极探索充电桩建设的投资渠道,培育市场新兴力量。将充电桩的远景需求转化为现实利润,探索充电桩建设与电信、电力、互联网之间的互利互惠,联合电力、通讯、交通等部门出台充电桩发展规划,努力将我市充电桩产业升级为省级重点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