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协、教育局、科技局、团委、关工委,江北新区科协、社会事业局、科创局、团工委,市直属学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推动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和市关工委中小学生科技活动基金会将于十月下旬共同举办南京市第二十五届中小学师生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体验 创新 发展
二、大赛内容
(一)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含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科学论文两类项目):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按研究领域分为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环境与宇宙科学,技术,行为与社会科学等5个领域;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按研究学科分为数学、物理与天文学、化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医学、环境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工程学、能源科学、行为和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申报表见附件3);
(二)科学幻想绘画(申报表见附件4);
(三)优秀科技实践活动(申报表见附件5);
(四)教师科教创新成果:含科教制作类和科教方案类(申报表见附件6);
(五)优秀科技教师(申报表见附件7)。
三、参赛名额
(一)各区: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45件;科幻绘画15件(幼儿、小学、初中各5件);优秀科技实践活动5件;教师科教创新作品每区10件,并可推荐2名优秀科技教师参加全市评比。在此基础上,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和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可依据获得第三十届省科创赛一等奖情况,额外增加相应的市赛名额。
(二)市直属学校:学生科技创新成果7件;科幻绘画(高中学校无此项)4件;优秀科技实践活动2件;教师科教创新作品每校4件,并可推荐1名优秀科技教师参加全市评比。
(三)市少年科学院:上报作品不限定项目类别,经选拔可推荐20件。
(四)社区:不限定项目类别,每个市辖区可上报12件。
四、作品申报要求
(一)每件科幻画作品的辅导教师限1人,每个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项目的辅导教师最多3人,每个科技实践活动的辅导教师最多3人。
(二)除科幻画作品外,每件作品纸质申报材料请装袋提供,包括:项目介绍书1份(贴于资料袋封面)、申报表1份、查新报告1份(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和教师科教制作类作品需提供)、作品1份(论文、方案、活动等文字类)、附件资料1份(如果有则提供)。有条件的应提供电子稿。
(三)发明作品实物、科幻绘画(背面)请贴上作品标签(见附件11),以便赛后退还。其余申报材料不再退还,请申报者自留底稿。
(四)发明类实物作品申报材料中应附上相关结构图、原理图、外观图或实物照片,还需提交光盘,内含时长不超过1分钟的视频资料,用于证明和演示实物作品的功能和创新点。报送科学论文作品应附上项目研究的原始记录、实验数据、活动照片等辅助性材料。
(五)社区作品需在汇总表相应栏目中注明。集体作品,在“备注”中注明“集体”二字。
(六)为掌握竞赛组织工作的情况,各区及直属学校应上报“各区(直属学校)中小学科技创新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9)一份并附电子稿。
(七)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和科技实践活动应提供展现本人(团队)制作或研究过程的视频资料(时长3-5分钟,mp4格式),主办方将用于成果展示和宣传。
五、申报组织工作
区教育局、科协负责本区师生参赛作品的选送(社区作品由区关工委组织征集,参与所在区的报送),市少年科学院、市直属学校作品直接报送。各区及直属学校上报作品时,请提供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0)及其电子稿。
六、时间及地点
作品报送地点:南京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南京科技馆),竞赛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七、评审和奖励
(一)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按照《南京市中小学师生科技创新大赛实施办法》实施。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大赛所涉及的学科和专业,聘请专家担任组成若干评审团,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进行严格评审(部分作品视情况需要作者到现场答辩),确定相应获奖等次,一、二等获奖名单将进行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二)奖励办法
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科学幻想绘画和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分项目分组别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约占参赛总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的20%,三等奖占参赛总数的30%。
2、学生作品获得一、二等奖的指导老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3、教师科技创新成果按科教制作、科教方案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比例约占参赛总数的60%。
4、根据省分配名额,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三十一届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5、根据各区及直属学校科技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及报送作品数质量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申报表见附件8)。
八、注意事项
(一)凡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接受,视为放弃参赛。
(二)为促进学校和社区青少年科普活动的开展,各区应参照市赛实施办法,组织初赛选拔,未组织选拔赛的区不得申报,不接受学校(直属学校除外)、个人的单独申报。
(三)如果曾经参加过以往省、市级以上科创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需证明本次参赛的研究工作持续一年以上,且申报材料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四)机器人工程设计类作品,已转入机器人竞赛类别,参加相关机器人竞赛渠道选拔,在此不再申报。
(五)《南京市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实施办法》和各项申报表及竞赛的后续通知可从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http://kx.nanjing.gov.cn和南京科技馆网站http://www.njstm.org.cn获取。
联 系 人:陈志娟 电 话:58076060-8011
邮 箱:450548310@qq.com
材料报送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紫荆花路9号 南京青少年科
技活动中心(南京科技馆),210012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南京市科协 南京市教育局
南京市科技局 共青团南京市委
南京市中小学生科技活动基金会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