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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科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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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南京市第三十届中小学师生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7 浏览量:600

江北新区科协、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科创局、团工委,各区科协、教育局、科技局、团委、关工委,市直属学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自立自强、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论述,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推进青少年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蓬勃开展,市科协联合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和市中小学生科技活动基金会共同举办南京市第三十届中小学师生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南京市内在校中小学生(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中小学校科学教师、科技辅导员,各级教育研究机构、校外科技教育机构和活动场所的科技教育工作者(以下科技辅导员)。

二、竞赛内容

大赛分为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竞赛、青少年创意编程大赛等4个部分(青少年创意编程大赛赛事规则及通知另行发布)。

三、组织程序

(一)作品报送(20249月-10月)

1.区级科协负责校外科技教育机构科技辅导员作品、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学校作品、团市委负责少科院作品、市中小学生科技活动基金会负责社区作品、市直属学校负责本校作品,按竞赛项目名额分配组织申报。

2.大赛采用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者使用市赛组织方统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南京科技工作者之家网”(http://www.njkjgzz.org.cn),具体申报流程见申报界面首页,申报材料要求参见各项目竞赛规则,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评审。网络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202410月)

资格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学术审查两部分。

1.形式审查:审核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如申报材料存在问题或缺失,申报者可在大赛规定的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补充。

2.学术审查:申报者应在作品研究开始前和申报参赛前对作品选题和研究内容进行查新检索,并提交1份真实、规范的查新报告。

为确保参赛作品的真实性,申报者(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指导教师)须提交诚信承诺书。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实验室或专业机构完成的作品须提交相关确认或批准依据材料(如审批单、登记表、财务收据等)。申报者对其作品的真实性、研究过程的科学性及遵守科技活动行为规范的情况负责。如发现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行为规范的问题,市赛组织方将取消相关人员的参赛资格。

(三)初评(202410月-11月)

由评审专家组对参赛作品进行网络初评,根据各竞赛项目规则,确定入围终评的选手名单。

(四)终评(202411月)

入围终评活动的选手将参加在南京科技馆的公开展示、答辩等活动。评审专家组进行多维度评审,确定获奖名单。申报者须本人参加终评评审活动,如未参加终评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四、注意事项

1.各基层赛事组织单位应加强未成年人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弘扬科学家精神,培养和激发青少年的好奇心,引导青少年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之中。

2.为促进学校、少年科学院和社区青少年科普活动的开展,各单位应根据各竞赛项目规则组织选拔,未组织选拔不得申报。市赛不接受学校(直属学校除外)、个人的单独申报。

3.如果曾经参加过往届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需证明本次参赛的研究工作持续一年以上,且申报材料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4.处于培养期内的中学生“英才计划”学员,不参与本届中小学师生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

    5.大赛的后续通知将在南京科技工作者之家(网址:http://www.njkjgzz.org.cn)和南京科技馆(网址:http://www.njstm.org.cn)官方网站上发布。